作者: 小编 浏览: 日期:2023-10-31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2日至2003年5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本公告(3号)与《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两个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同时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其中一个公告的一个招聘岗位。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的《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彩印照片版,表内照片为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要携带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及彩色复印件。
考生要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考生必须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同时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只报名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概不退费。
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二楼事业科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1年5月,即到2021年5月(含5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线)。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报名期间,到报名地点:农安县宝塔街文化活动中心12楼,审核通过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发布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以及《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5〕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共有13家事业单位,提供了个22岗位,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36名。
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2日至2003年5月12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5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定向、委培、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本公告(2号)与《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两个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同时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其中一个公告的一个招聘岗位。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的《2021年长春市农安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彩印照片版,表内照片为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要携带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及彩色复印件。
考生要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考生必须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同时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只报名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概不退费。
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农安县宝塔街财税大厦二楼事业科领取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1.考生只允许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统招学历的,其“统招”的范围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系统及科研院所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方共同研究确认。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小数点后依次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线)。
(三)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报名期间,到报名地点:农安县宝塔街文化活动中心12楼,审核通过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五)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农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发布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021通化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1通化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50人)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力量建设,经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同意,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共计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用工性质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为城市管理机构日常运转和行政执法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分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分配。
2.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经验者优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5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退役军人及有城市管理工作(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经验者可放宽至38周岁。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含)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含)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体貌端正,熟练使用普通话,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无纹身刺青,无明显疤痕;无口吃、重听、色盲,无心理、精神、思维、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实际体重低于或超过标准体重30%的不予聘用。
4.本人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以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刑事处罚的;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5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室。(原房产服务中心后楼)。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相关证明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正面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报名程序。登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先体能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及格线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男、女各占40分)、男子1000米(60分)、女子800米(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题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半岛官方体育、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4.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男女单独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政审。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
3.如体检或政审有不合格者或出现空岗,男、女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执法辅助人员日常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执法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三年一签。
2.执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2600元/月,市财政局和个人按比例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执法辅助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执法辅助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应在报名和考试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面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和考试考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3.报名和考试当天,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4.考生到达报名和考试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报名和考试组织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须填写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5.考生须于报名和考试当日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2),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人处需本人签名。
6.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线.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蛟河市自来水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蛟河市自来水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5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景模拟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自来水公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住建局办公楼和自来水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自来水公司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公主岭市育文中学,创建于2003年,前身公主岭市一中分校,后经改制,变更为一所民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共计1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余人,实行封闭式寄宿制管理。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学校设有餐厅,学生公寓,教师宿舍等公共服务设施。学校自2003年建校以来取得了优异的办学成果,从2006年首届毕业生开始,连续11年中考考入省首批重点高中的升学率,名列全市公办、民办等初中学校第一名,我校以卓著的教育教学业绩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吸引八方学子前来求学,已经成为岭城学生和家长心目中首选的一流优质品牌学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继续面向全省招聘优秀教师,相关信息如下:
数学:5人、语文:5人、英语:5人、物理:4人、化学:4人、政治:3人、历史:3人、信息技术:2人(男)、体育:3人(男生优先)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素质优秀,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师范专业,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计算机2级,大学英语4级;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民办教育工作;
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学识渊博,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成绩突出或系里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优先录取;
同等条件下,户籍在公主岭地区所辖各市、县(区)的优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且愿意做班主任的优先;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注:往届生: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均为原件;应届生:简历、三方协议、已取得的相关证书,均为原件;
工资结构为:聘金、校龄、正课课时费、晚课课时费、批改费、班主任费等。科任教师月工资不少于2500元、班主任每月最低4500元(含课时费),上不封顶;
试用期间享受公主岭育文中学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办理社会保险。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和【公主岭市育文中学应聘教师报名表】直接发送邮箱即可
(邮件主题写:姓名+在职教师或者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应聘学科)
为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强我县专业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传承和发扬我县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图县文化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图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共9名,其中舞蹈演员8名(性别不限)、声乐演员1名(限女)。
舞蹈演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26周岁(1994年05月13日-2003年05月13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专业不限。民族不限。具有舞蹈基础,女演员身高160cm-170cm;男演员身高175cm以上,体重符合舞蹈演员标准体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18-28周岁(1992年05月13日-2003年05月13日期间出生),女,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专业不限,民族不限,具有声乐基础。
5.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5元(其中,报名费25元、专业测试考务费80元)。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满隔离35天不得参加。超过35天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者进入报名场所前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
4.报名者报名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并由专车送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在返(来)安、往返报名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分,专业测试后,从达到及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人员。考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官由7人组成,从考官库中产生。考试所需的服装、乐器、伴奏音乐等考生自行准备,伴奏音乐格式应为WAV或MP3,考生面试时将伴奏音乐存放在U盘中一起提供。
舞蹈演员专业测试分为独舞表演和才艺展示两项。独舞表演形式不限,考生自行准备3分钟—5分钟的独舞表演;才艺展示必须是舞蹈以外的才艺,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2.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专业测试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在及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及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图政务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安图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半岛官方体育半岛官方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