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编 浏览: 日期:2023-11-10
为加强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0〕8号)文件精神,我县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永嘉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永嘉县户籍学生,
2020年永嘉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4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本科25名半岛官方体育,中医学专业本科5名,预防医学专业本科10名。具体承办院校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定向培养生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永嘉县户籍的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预防医学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共同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二)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高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三)组织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永嘉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生高校提供的考生名单及时组织考生体检,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仍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安排复检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网上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永嘉公务网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六)录取。各招生高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备案。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学员,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每人4.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将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如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县卫生健康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统一分配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专业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定向培养生若未能按期毕业、毕业后不回永嘉县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未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退还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并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二)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近期要留意相关通知,不建议外出旅游,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半岛官方体育